她说话困难,只能是警察问,她写。
警察问她:“你是怎么知道他们会对你不利的?”
苏遇卿写:“我姐的情绪有点不对,我们是姐妹,我了解她。”
她本写的一手好字,可因为药物中毒的原因,她手还有些无力,所以写出来的字,软绵绵的,写起来很是费力。
警察耐心等她写完,又问:“他们为什么要禁锢你?昨晚报警的时候,你说的是禁锢吧?”
苏遇卿点头,一笔一划写:“因为钱。”
看到这个答案,程阳忍不住眉梢一抖。
警察让她说详细点。
苏遇卿就写:“我是苏之先的女儿,他曾经是南城商业银行的行长。”
苏遇卿面目平静,慢慢地写着,“被抓入狱前,他以乎是提前预感到自己会出事,就将一大笔钱通过特入方式转入到了我姐夫李蒙的帐下,并且事先言明,如果他出不来,这笔钱就归我们姐妹所有。属于我的那部分,在我大学毕业的时候交给我。”
“但是后来,李蒙反悔了,他说服了我姐,把本来应该给我的那部分侵吞掉,打着要给我介绍对象的名义把我关在家里,不过那一次我逃了出来。”
她很清楚地列出了时间、地点,甚至这件事上还有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