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古语明今言,亦用今言通古语。[6]
这一概括相当准确。其《正名隅论》、《小学发微补》、《中国文学教科书》第一册、《物名溯源》及《续补》、《论前儒误解物类之原因》、《骈词无定字释例》、《尔雅虫名今释》等著述都阐发了音义相关的道理,如在《小学发微补》中他认为:
唯有字义,乃有字音;唯有字音,乃有字形。
字音源于字义,既为此声,即为此义。凡彼字右旁之声,同于此字右旁之声者,其义象亦必相同。[7]
在《正名隅论》里他又提出同韵之字义必相近之说:
上古之字,以右旁之声为纲,右旁之声既同,即可通用。……盖古人以声载义,声近而形殊,则其义不甚相远。[8]
《论小学与社会学之关系》、《论中土文字有益于世界》等文是刘师培用中国文字证明社会学者所阐发古代社会之状况的代表作,他在这些文章里以大量例证考古史、古事。《新方言序》则是他主张取古语以明今言、亦用今言以通古语的代表作,他曾依此主张作札记三十余条,被章太炎收入所纂《新方言》中。
刘师培后期的小学主张与前期大多相反,且明显后退,如对于《说文》,主张墨守,毋少违畔,与前期文中时见的驳《说文》之语正相矛盾;对于同音通用之字,主张于《说文》中寻找本字,反对前期的音近义通之说;对于新增事物,主张于《说文》中取义训相当之古字名之,反对添造新字新词。总之是要一切以《说文解字》为本,不得超越《说文》。这在《古本字考》、《答四川国学学校诸生问说文书》、《答江炎书》等篇中都强调过,尽管他这方面的学术实践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