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观
1.对不良社会的批判
1806—1807年的普法战争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看成是以法兰西为代表的新兴资本主义制度与以容克贵族为代表的普鲁士封建农奴专制制度[15]直接冲突的结果。19世纪初的德意志各邦封建农奴制不仅严重阻碍资本主义经济在德意志土地上的发展,而且使德意志国民普遍地缺乏独立自主的精神和积极主动的自我意识。当时德国资产阶级学者、思想家的启蒙尝试大多是 “阳春白雪”,仅仅停留在孤芳自赏式的形而上哲学理论层面上,与国民意识和社会实践严重脱节。在这种背景下,普法战争迅速以法军的全面胜利而结束。
旧普鲁士的军事崩溃直接导致旧普鲁士的精神全面崩溃。国家遭到肢解,首都被占,普鲁士国家机器陷入瘫痪。这一切导致普鲁士激进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学者的反思。费希特可以说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对旧普鲁士社会的衰落发出大声疾呼并为重建普鲁士及统一的德意志国家呕心沥血的一位思想家。
费希特对当时社会的批判反思早期集中在对法国大革命的讴歌和对普鲁士封建贵族政治的直接鞭笞上。后期则避开直接的时事政治批评,而转入哲学思辨。因此费希特的社会批判主要集中在他的历史哲学、伦理哲学和知识学中。费希特认为,他所生活的时代是罪孽深重的时代,个人无限度地追求占有和享乐的欲望与人类本质理念之间的冲突达到了极点。费希特指出:“虽然人类共同的、健康的理性是人与生俱来的,理性是人类的本性,但是,人的感性却极容易被物质世界所误导。”[16]这一思想表面上看与卢梭自然主义启蒙教育思想、裴斯泰洛齐和洪堡的人类学思想有相通之处,但实际上,费希特的社会批判更多是建筑在他的历史哲学基础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