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书悉本我国古圣贤道德之原理,旁及东西伦理学大家之说,斟酌取舍,以求适合于今日之社会。立说务期可行,行文务期明亮。区区苦心,尚期鉴之。
上篇
第一章 修己
第一节 总论
人之生也,不能无所为,而为其所当为者,是谓道德。道德者,非可以猝然而袭取也,必也有理想,有方法。修身一科,即所以示其方法者也。
夫事必有序,道德之条目,其为吾人所当为者同,而所以行之之方法,则不能无先后,所谓先务者,修己之道是已。
吾国圣人,以孝为百行之本,小之一人之私德,大之国民之公义,无不由是而推演之者,故曰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由是而行之于社会,则宜尽力于职分之所在,而于他人之生命若财产若名誉,皆护惜之,不可有所侵毁。行有余力,则又当博爱及众,而勉进公益,由是而行之于国家,则于法律之所定,命令之所布,皆当恪守而勿违。而有事之时,又当致身于国,公尔忘私,以尽国民之义务,是皆道德之教所范围,为吾人所不可不勉者也。